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6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6007594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,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。
三、請各校於106年6月16日(星期五)前,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(含)以上戶外活動情形,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(https://csrc.edu.tw/)「表報作業」選項,填報「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」,以利掌握戶外活動行程。
四、暑假期間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、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,請以電話,通知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,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,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,傳真:(02)33437920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,傳真:(04)23398219;並電話通報本府教育處(03) 8462860駐區督學及業務科。